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发出道路运输事故警示警醒 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 | |
---|---|
来源:交通运输协会 | 发布日期:2020-04-08 |
4月3日下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近期几起道路交通事故警示警醒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我省发生几起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一是2020年3月22日,粤T44222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广深高速公路沙井路段侧翻,引发所运载的汽油泄漏着火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二是2020年4月2日9时许,深圳市南湖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粤B21288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拽粤BRB92挂)在珠三角环线高速北行布龙路口,发生柴油泄漏事故;三是2020年4月3日11时20分,清远市清城区银英公路江口段发生一起重型作业货车、牵引货车、双排座轻货车三车连环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双排座轻货车上4人死亡(共载4人,事故原因待查)。这三起典型事故既给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也暴露出相关主管部门和涉事企业未能认真吸取惨痛教训,仍然存在行业安全监管不严不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驾驶员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顽症痼疾。 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对道路交通事故警示警醒,并对各有关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把手”亲自抓 面临汛期来临、疫情防控内防反弹、复工复产抢工期赶进度三大因素叠加影响,各地各单位务必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切实严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吸取“ 3. 2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教训切实加强2020年清明等重大节假日行业安全管理暨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交明电〔2020〕44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20〕4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20〕48号)要求落地落实落具体。 二、突出重点,精准用力 一是各地要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清理复核企业准入条件,对不具备原许可条件且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原许可;要加强从业资格动态管理,完善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要加强?;吩耸?、长途客运班线和旅游客运包车安全监管,要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屏蔽卫星信号、篡改动态监控数据、超限运输、违法包车、挂靠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查严处高压态势。 二是要遏制交通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要统筹处理复工复产、工期延误、投资额加大、汛期安全生产等疫情防控与工作的矛盾;要严格按照粤交质〔2020〕88号文广东省“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红线问题的检查,全面记录红线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施工单位要制定自查方案和计划,认真开展自查,排查本合同段存在的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和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各施工单位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掌握项目的风险隐患及关键控制环节。 三要深化港口水运领域隐患排查整改。督促水运港口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针对完善资质保持、船港设备设施、港口作业、危险品罐区、队伍状态等各环节要素,全面梳理消除隐患;航道管养部门,要针对道、标、船、闸以及航道沿线桥梁水区,细化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四是要做好交通基础设施维护,确保公路畅顺。汛期已至,各级交通、公路部门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要扎实开展养护作业,各单位应认真吸取去年河源东江大桥垮塌事件教训,把遏制辖区内桥梁安全运行事故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落实并压实公路、桥梁管养单位主体责任,同时对所辖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和技术状况进行及时全面的排查整改,做到心中有数、应有对策,切实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运行。 |